可撤销婚姻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受胁迫的证据去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
2、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
3、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