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个人房产,涉嫌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我国法律没有对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做出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三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