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的,买方可以催告出卖方及时交付房屋,催告之后三个月还不交付房屋的,买方可以因此在三个月内行使其解除权来退房。如果延期交房只是延期了不到三个月的不能因此而退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