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收取房款之后还能再收取费用,但是必须是收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费用,不能够再次收取属于商品住宅价格组成部分的费用。如果开发商随意乱收费的可以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投诉。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