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如下:
1、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
2、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证,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工作人员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到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妇联机构会有工作记录。
4、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家暴方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