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这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在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一起还贷的话,那么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