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