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始婚姻法失效,由《民法典》代替,禁止结婚的情形: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