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王婷婷。
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立遗嘱是否去做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包括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