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带如下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