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出纳如果知道对方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并且帮助对方属于共犯,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行为是非法集资不属于共犯。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点,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罪共犯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行为。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