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违停告知单,不能在本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款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