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养子的亲生父母补偿。如果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持的抚养费。
收养关系解除的,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