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的财产、一方受伤之后的赔偿、被单方赠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