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需要的手续是:
1、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
2、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决议或决定等文件;
3、需要在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