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员。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