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
1、加工承揽合同;
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保管合同;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