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是:
1、救治伤员,并同时维护现场交通秩序;
2、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拍照、摄像、勘查;
3、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5、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