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改名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单位改名其实没有改变原来劳动合同中的任何主体,并不涉及对劳动合同实质上的变更,法律对这种情况规定的是,之前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之间的权力义务继续存在。
由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内容发生了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没有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