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张慧。
第一、《婚姻法》规定:只有在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上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在实践中有很大的任意性。他不像财产损害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一般来说确定精神损害赔付标准需要衡量以下四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否重婚;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比如家庭暴力的程度;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比如无过错方有无后遗症;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虽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有一个大概的依据,但在具体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依旧很大。有些地区判决3千到5千元,有些地区判决1万至3万元,高的可以5万元。
所以律师在此做个温馨提示:建议大家可以查找下当地的判例,看下当地的具体赔偿金额。因为判例是已经被实践化的理论,有一定的准确性。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