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存在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出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等行为,可以认定开发商属于欺诈。具体其他情形是否属于欺诈,应当根据实践中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