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的特邀嘉宾律师,王靓华。
离婚案件适用程序由法院来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以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案件可为六个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