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状应包括的内容如下:
1、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等。
2、诉讼请求,包括对离婚、子女抚育、财产分割、诉讼费的安排等。
3、事实与理由,包括离婚的理由、目前的婚姻状态、子女出生日期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