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务协议不算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一)两者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务协议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二)两者的法律调整不同。
劳务协议主要由民法、合同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来规范调整。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