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参照物,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