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转让时,通知义务人是债权人,而不是受让人,也就是须要债权人去通知债务人,受让人没有义务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时,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债权转让才发生效力,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一经发出,不得撤销,但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