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财产分割协议,签署后就不能随便反悔,但如果是关于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前,可以随意反悔。
普通的财产分割协议,比如合伙人之间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属于普通的合同,依法不得反悔,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离婚协议是特殊的文书,以离婚为条件,否则不生效,双方都可以反悔。如果登记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