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如下:
1、申请人准备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供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工伤认定机构受理后,经审查和调查取证;
4、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将工伤认定书送达申请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