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谭国杰。
离婚诉讼,它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的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那么离婚的自诉立案应当提交以下的材料:
第一、是民事的起诉状,应当是一式两份;
第二、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者是居住证件的复印件,同样是一式两份;
第三、如果丢失身份证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第四、是结婚证或者是婚姻状况证明的复印件,同样也是一式两份。立案的时候,只需要带一本的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拿不出来的,那么可以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或者是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且加盖登记机关的核对公章。
第五、是户口本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第六、是财产的清单以及具体财产的权利的一个文件,比如房产证等等也是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中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最为重要的材料之一,那么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的财产中的清单作为财产项目收取相应的诉讼费以及进行审理分割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