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杨小勇。
在民事司法审判实践中,有的案件证据确凿充分,有的案件证据则比较少或者存在种种瑕疵,甚至有的案件几乎没有多少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应遵循职业道德,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从借条的形式来看,借条虽然是被撕毁的碎片,但是经过粘贴,借条仍保持了证明双方之间借款事实的完整性,如果被告自己对借条上的签名的真实性也予以认可,进一步说明了借条的客观真实性,因此,就借条本身而言,虽有瑕疵,但仍具备了证据的完整性,能够反映出双方借款时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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