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面积与约定的面积不一致,在购房合同明确约定了面积差处理方式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比如房屋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可以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