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戴雪静。
撤销合同只是诉讼请求中的一个请求事项,目的是使合同归于无效。那么合同一旦签订后,能否撤销呢?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也要注意,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且这个一年与诉讼时效不同,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