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周岁老人犯罪的处罚应当充分考虑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结合人身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从宽处罚。对于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依法可不监禁的,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1条的规定,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1条
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