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拒绝提供恐怖主义犯罪证据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客体方面表现为侵犯了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表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具有拒绝提供的行为;
3、主体方面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存在故意。
《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