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条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只有满足以上的四种条件才能做到主客观相统一成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