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缓刑大家可能都会有一些了解,缓刑就是被定罪之后一段时间内对被判刑人进行考察,看看会不会再对社会有法律危害。那么对于宣告缓刑的能否减刑的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介绍。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可见,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若缓刑考验期表现良好,待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