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认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话,但是如果人死了,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中国有句古语父债子还,那是不是代表死者生前的债务就要由他的配偶或子女背负呢。假如死者生前负债50万元,但是遗产却只有10万元,那家属是否要帮他还剩下的40万呢。
其实,在法律上对此有明确规定。
首先,通常公民所欠税款或债务,并不因公民的死亡而消失,一般由死者的财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对于债务也应当一并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债务的继承应当是以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的,也就是说,超出遗产的部分,继承人不负责偿还,这和以前的父债子偿也是不一样的。继承人如果是两人或多人,则根据各人继承财产的多少按比例分担所欠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