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的构成要件:
1、劳务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2、劳务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3、客体既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