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如何签订股权代持协议

更新时间:2021-07-07 17:56
律师解答

股东可以委托个人代持股。代持股份的股东为显明股东,或者名义股东,而实际上的出资人则是隐名股东。隐名股东可以在代持协议中明确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权利及义务内容、代持方式、代持期限、以及纠纷解决争端等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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