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注册的公司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申请公司名称变更。有以下原因,注册公司一年内能够变更公司名称:
1、主营业务发生改变,经营范围第一项内容变更;
2、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更;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要求变更公司名称;
4、因名称侵权或与其它同一行政区域内核准的企业名称相似被责令变更等。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