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涉及到几块费用,其中最基本的费用就是法院的案件受理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13条之规定,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标准缴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起诉方预缴,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此外,如在诉讼过程中产生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先由申请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除开上述费用,如当事人需聘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的,还需要另行向律师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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