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法院还未宣判,原告就可向法院申请撤诉。
但是否准予撤诉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若查明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一般应当准予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