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专利权被授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可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是不得使用专利技术方案的,但他们可以通过许可使用专利技术方案。
他人通过许可使用专利技术方案,所获得的专利使用权,是一种基于合同的债权。而如果是专利权人,自己使用专利技术方案,该专利使用权是一种基于物权的权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