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继承人同时死亡的,根据不同情形,继承方式如下:
(1)一方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推定其先死亡,另一方可继承其遗产;
(2)都有继承人且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后辈可继承长辈遗产;
(3)都有继承人且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