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收房以后,发生商品房墙体漏水现象。一般来讲,首先要通知开发商前来维修,因为开发商对于房屋的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维修期是5年。如果漏水问题经维修修好了,买受人是不能退房的。
相反,如果房屋存在渗漏、异响等,在合理期限内无法查明原因或经出卖人维修仍无法修复的,就属于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此时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退房和赔偿损失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