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国作品在中国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上述指的权利是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二十二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款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