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可以离婚。因分居导致离婚的情况如下:
1、双方必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2年,且2年时间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第一、四、五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四、五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