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死亡婚姻关系自动终止,财产的继承如下:
1、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妻子死亡遗产继承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丈夫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