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期满后,拿着声明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已经办理过户手续。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是保护的,因为购房者的过失,造成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一张就可以。
没有办理房产登记。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行为人的购买合同丢失,只要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