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营业执照不一定会变,股权转让后如果未导致法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事项发生变化的,营业执照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